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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合同履约担保
发布时间: 2020-04-11
来源: 河南省工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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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合同履约担保


       承包商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人向业主保证承包商按双方承包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保证。一旦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导致发包人产生损失时,保证人向发包人承担代偿责任。

担保金额保证金额为主合同工程造价的10%。

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截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法律依据: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保证保函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19]2号)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投保人申请提交资料清单

Ο 基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

Ο 项目资料: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签订后提供)

Ο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报、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三月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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